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办学行为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实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优化教育生态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刻苦学习和轻松高兴,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印发实施《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并对十条“不得”进行了具体解读。
“不得以任何方法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任何方式、方法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根据分班和排座位”。各地、各校严禁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座位、考场)。禁止责任教育阶段校园以任何名义分要点班和非要点班。
“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校园开齐开足国家规则课程,重视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开设和教育,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校园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育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不得超越规则安置过量课后作业”: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安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越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越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刻。
“不得占用学生歇息时刻集体补课”。要规范作息制度,操控学习时刻,保证学生歇息权、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晚自习的自主学习权。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则,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活动时刻,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别离不超越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安排走读生集体晚自习。操控寄宿制校园学生晚自习结束时刻。非寄宿制校园下午放学时刻不得迟于晚上6点,不得安排任何方式的晚自习或补课。
“不得侮辱、轻视、体罚或许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轻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不得举办周考、月考等超越规则次数的一致考试”。要坚决操控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校园可安排1次一致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越2次一致考试。不得在小学安排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一致考试。《关于印发推动安徽省县域责任教育均衡发展等三项变革实施计划的通知》(皖教改〔2012〕1号)也明确规则,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试,不得安排期中考试。普通高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安排跨地区的统考、模考。
“不得安排或许参与任何方式的有偿家教”。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侮辱其家长”。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安排或个人不得损害。
“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教师不得给家长安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市教育局表明,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执行教育部“减负三十条”和省市教育部门“减负”规则,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摸底,对“十不得”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实在减轻违反教育教育规则、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此外,全市还将围绕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十不得”和加强校外训练组织专项整治“六严禁”,各相关部门、校园、家长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经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宣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和规则要求,引导各级各类校园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执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五育”并举;希望社会、家庭支持校园采取的减负措施,尊重教育规则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则,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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